第三十六章 书写利器与装逼利器(第1页)
至于自己,肯定也不能够做个甩手掌柜的:谁知道自己暗定的这三个童工文字表述能力如何呢,有些事情还是要自己操刀的。 后世的杜笛也曾经在父母的辅导计划下,学过毛笔书法和繁体字,可最常用的还是硬笔和计算机了,杜笛算是知道自己的毛笔字写起来有多慢——毕竟不是作为一种读写手段来学习,而只是作为书法手段来学习,各种风格字体倒是学了不少,可跟大唐社会中正宗的贵族家的儿童比较起来,在速度上倒不一定有优势。 不过自己的穿越前辈倒是把这个劣势给解决了:那就是来自于西方世界的鹅毛笔了! 穿越人士,怎么不能用鹅毛笔呢!——这是多有复古情怀的事情啊,尤其是多有逼格啊!只是不知道厨房是不是会多了一道蒸鹅或者是烤鹅大菜呢!想到这儿,杜笛不由得擦了擦嘴角:要是哈喇子流出来,那刚升起来的逼格瞬间又会下降不少,多给穿越人士丢脸啊…… 看看天色还早,杜笛就开始支使小童工了:"侍墨,你去问问膳房管事,找几只大白鹅过来,我需要鹅翅上的硬毛。不用让他们把白鹅送过来,只要把翅尖上的羽毛拔下来送过来就行了,别弄得血淋淋的……" 侍墨倒是很会替杜笛延展思维:"小郎君,您是要做羽扇吗也是,现在这天也慢慢开始热起来了,做副羽扇确实是应该的,不过那刚拔下来的鹅毛可不能直接拿来做扇子,时间长了易生臭味不说,还容易被虫蛀,还得让府内的制作师傅处理过,才能用的长时间,而且还不容易生臭味。而且,我记得您自己的室内还是有几副羽扇的。您要用的话,可以让筱婉姐姐给您找出来,夫人说过,平时用品的收藏和使用,都是由筱婉姐姐来掌总的!" 呃,这万恶的封建社会还是真的催生人才啊,一个羽毛,这刚才十一二岁的小书童就能说的头头是道,而且让杜笛最无语的是,他竟然无言以对!果然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呃,就算这家生子小书童不能算个穷人家的孩子,但毕竟相府出身的家奴,眼界还是在的,还是比自己这后世一个工薪小子的见识要多! 杜笛也在内心再次审视自己:自己是不是还是没有彻底的融入大唐总以为自己比大唐人多了一千多年的见识,是不是自觉不自觉的就轻视大唐土著居民了自己掌握的毕竟只是一些大势,有的也是一千多年发展起来的眼界和见识,但对大唐这个社会来说,自己这刚穿越几天的人,还算是个边缘人,还没有真正的融入大唐社会。自己的这种心态绝对要改!来到大唐,就要从骨子里把自己当做一个大唐人。尤其是大唐人平常生活中的真实情况,没有任何资料记得那么详细、翔实,这种生活中的常识和细节,自己还要多看、多学。谦虚使人上进嘛…… 杜笛检讨完了自己,倒是对侍墨这种态度没有什么过激反应:他又不是那种玻璃心的人,一点经不起挫折;也不是那种妒贤嫉能的人,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强,哪怕就是生活常识方面比自己熟悉。相反,杜笛一向都信奉把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自己只要在过程中和结果后作出监督和评定就可以了。 不过,侍墨的话还是提醒了自己一件忽略了的事儿——那就是,大唐还是没有折扇这种装逼利器的。现在有的,除了那种植物叶子做的蒲扇、芭蕉扇,动物羽毛做的羽扇,以及淑女最常用的娟、纱、帛等织物做的团扇之外,就没有什么新品种扇子了,而且这几款扇子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折扇携带那么方便——毕竟,蒲扇、芭蕉扇也好,羽扇也好,团扇也好,做好了就不能改变形状了,没有折扇那种展开做扇子,合拢即可方便携带的优点。而且折扇最大的用处不是用来扇风的,那是文人雅士、纨绔少爷公子用来装逼用的最好道具,就算是武者,也可以左腰挂刀剑,右手拿折扇来装逼用的! 折扇这种利器,名士文人拿在手中,那叫雅士风范;纨绔插在后领,那叫天杀的恶少;家教好的公子哥摇在手上,那叫风流倜傥;颜值高的武士,左腰挂刀,右手拿扇,那叫高人风范;颜值低的武者,一手刀,一手扇,那叫别别扭扭……总之,无论什么人,都能从折扇这种利器上找到装逼或者傻逼的代言词…… 嗯,这倒不失为一条生财之道,开始做的时候就要做出品牌感来,培养出一批忠实粉丝,就算是让那模仿者也只能在后边永远吃土。名字嘛,暂时用"杜记折扇"好了……这事儿还是交给阿娘来做:自己和清漪都开始长大了,得给阿娘找个事情做,要不阿娘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儿子跟女儿都长大了,不再需要她照顾了,习惯了照顾自己兄妹二人的阿娘,肯定有一种空落落的失落感。还是给阿娘提前找个事业来做,把生活充实了,免得以后有这种失落感。 自己后世可是见多了那种全职家庭主妇在孩子长大上学以后的那种失落感,尤其是到了儿子娶媳妇,或者女儿出嫁的时候——想想也对,这不就跟妈妈失业了一样嘛…… 想到这儿,杜笛就对侍墨说道:"我用鹅毛不是做扇子用,而是做一种鹅毛笔。好了,至于什么是鹅毛笔,你也不要问多了,让制作师傅做完防蛀、去脂等手续之后,再送到我书房去,速度快点,我要快用!马上就去跟膳房管事和制作师傅说说,完事儿之后再到我书房,我还有事情要吩咐筱婉姐、你和檀琴要做。嗯,你不要自己去跟膳房管事和制作师傅去说了,只要把我的要求跟杜峰说一下就可以了,他就知道怎么去做了,你毕竟还小,有些事情还是顾不过来。好了,去吧,去跟杜峰说完之后,就到我书房来。" 听到这儿,筱婉向杜笛做了个万福:"小郎君,直接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奴婢可不敢当得起郎君叫一声姐的!" 啊咧,自己还是把后世那种见了年轻女子就叫姐的习惯带过来了……尽管大唐社会还没有没有姐姐妹妹这些个称呼,但想必以筱婉的聪慧度,还是能够猜出来这个"姐"是什么意思来的。 杜笛倒是无可无不可,反正就是个称呼罢了:"那以后还是叫你筱婉小娘子了……"旁边一直在做背景众的刘嬷嬷开始出镜了:"小郎君,礼不可废。上下尊卑有别,小郎君以后还是直接叫筱婉娘子的名字就可以了!" 这个有必要吗不就是个称呼吗,客气点、和气点有什么不好!杜笛腹诽,不过看到一脸严肃的刘嬷嬷,还有面有赞成之色的筱婉,还是觉得不坚持自己的观点好了:毕竟自己是从不重视这些"封建残余"礼制的相对平等的社会——起码是名义上的"人人平等"的社会中穿越过来的,自己不重视的东西,对这些真正的大唐居民来说,说不定才是最受重视的,自己既然已经穿越过来了,还是不搞特立独行,还是入乡随俗好了。 果然,嬷嬷这种生物还是惹人厌的…… 于是杜笛说道:"刘嬷嬷说的有道理,笛谨受教!" "小郎君,那我先去跟杜管事说了!"旁观的侍墨应诺之后,就蹬着两条小腿儿跑去跟杜峰学话去了——这小子,倒是有前途,知道在这个时候选择跑路! 看来,在大唐这个社会,自己还要学习和习惯的"封建残余和糟粕"还有很多哦,路漫漫其修远兮,任重而道远乎! 还有,在这个没有电器的时代,要把自己的生活质量恢复到后世自己那**丝一样的生活水平,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自己这个"发明家"还是要不停地"发明"下去了…… ;